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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家属怎么维权?

来源:闲才网 时间:2015-12-12 作者:wujiang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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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家属怎么维权?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过劳死”的规定,“过劳死”一般被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事故伤害与职业病,工伤认定也较为严苛,一般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执行工作任务或执行公务时发生伤残死亡事故,才算工伤。

能与“过劳死”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者“过劳死”的维权法律依据目前依然是有限的,职工鉴于此,有些单位在职工发生“过劳死”的时候,出于种种考量,避免使用“过劳死”的称呼,而直接通过工伤进行赔偿,依据的就是上述条文。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过度劳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未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家属则可以通过认定工伤获得赔偿。否则,一般来说难以获得认定为工伤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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