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四)报名人员需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2、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五)熟悉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财务管理、统计学、档案管理、文秘(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大车执照B照以上优先,男女不限;(六)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八)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2024年4月8日至 5月8日,工作日9:00到17:00。(一)参加招聘人员先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到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74-8216288)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认定的由就业中心出具《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二)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富乐镇人民政府(莲花路1号)报名,或通过网络发送报名材料。联系人:杨瑞平,联系电话:13769891260。面试由中共富乐镇委员会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公示,公示期满后富乐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富乐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三)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支付,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7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xLONaBO4wIXKv5d9WJb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