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宣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
(三)政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辅警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背景审查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四)考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研究决定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后上岗。
(八)空缺或达不到比例情形
在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九)招聘资格免除规定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政审、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人员待遇。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以基本工资1500元发放。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宣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财政保障标准执行,文职辅助人员待遇为3300元/月/人(含五险),一线勤务辅助人员待遇为3600元/月/人(含五险),并按用人部门规定享受相关补助。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辅助人员 (以下简称辅助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及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四)本次聘用的人员如因辞职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足。
七、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提供辅导资料,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宣威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室
联系电话:0874—7927389
附件:《宣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宣威市公安局
2023年09月07日
闲才网 滇ICP备18003670号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512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81号曲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大厅闲才网 EMAIL:hr@51xiancai.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