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五)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8月22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罗平县创文办三楼活动组办公室报名(罗平县文笔路67号),联系人:王海英,联系电话:13987470024。(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出具的《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本次招聘只面试不笔试,面试由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接受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罗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招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三年。
(三)试用期工资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人民币3500元(含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缴纳部分)。
(四)本公告由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罗平县委宣传部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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